法律援助协会

作为客户的权利

客户权利声明

  1. 您的律师以及您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和非律师人员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以礼貌和体贴的方式对待您。
  2. 您有权让您的律师按照行业的最高标准胜任和勤勉地处理您的法律事务。 如果您对您的事务处理方式不满意,您有权随时解雇您的律师并终止律师与客户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法院批准。)
  3. 您有权获得律师独立的专业判断和不受利益冲突影响的绝对忠诚。
  4. 您有权及时解决您的问题和疑虑,并及时收到对您的信件、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和其他通信的回复。
  5. 您有权被合理地告知您的事项的状态,并有权让您的律师立即遵守您对信息的合理要求,包括您对与该事项相关的文件副本的要求。 您有权获得足够的信息,以使您能够有意义地参与您的事务的发展并就陈述做出明智的决定。
  6. 您有权让您的律师尊重您的合法目标。 特别是,是否解决您的问题是您的决定,而不是您的律师的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法院批准和解。)
  7. 您有权在与律师的通信中享有隐私权,并有权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由您的律师保存您的机密信息。
  8. 您有权要求您的律师按照《纽约职业行为守则》以合乎道德的方式行事。
  9. 您不得因种族、信仰、肤色、宗教、性别、性取向、年龄、国籍或残疾而被拒绝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