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联系 212-577-3300
在纽约市,根据《麦金尼-文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学龄儿童享有某些权利。
如果您住在庇护所并且您的家人被迫搬迁,您有权:
麦金尼-文托将无家可归的儿童或青少年定义为没有固定、永久和足够的夜间住所的人。如果您住在庇护所,无论移民身份如何,该法律都适用于您。它还适用于不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住的学生(“无人陪伴的青少年”)。
如果您与父母住在一起,他们将决定您去哪所学校。如果您是举目无亲的青少年,您可以决定去哪所学校。
无家可归的残疾儿童搬迁后也可以留在原来的学校或就读更近的学校。新学校必须为您提供与您在原来学校获得的相同的特殊教育支持和服务。
您的学校设有临时住房学生联络员。联络人名单如下 这里。您还可以联系您所在行政区的家庭欢迎中心寻求转学帮助。请拨打 311 获取联系信息。
如果您留在原来的学校,您的出行方式取决于您的年龄。一般来说,年龄较小的学生将获得校车,年龄较大的学生将获得地铁卡。年龄较大的残疾学生有时也可以乘坐校车。学前班至六年级儿童的家长也可以使用地铁卡送他们上学。
纽约州无家可归学生技术和教育援助中心 (NYS-TEACHS) 可以提供更多信息和帮助。请致电 800-388-2014 或 在线.
纽约市公立学校 (NYCPS) 必须以九种最常见的语言提供服务,其中包括:阿拉伯语、孟加拉语、中文、法语、海地克里奥尔语、韩语、俄语、西班牙语和乌尔都语。
对于其他语言,可根据家长的要求提供电话翻译。
家长应首先向孩子的学校请求语言服务。 家长也可以致电 718-935-2013 请求语言服务。提供 240 多种语言的电话口译服务。
NYCPS 必须提供口译服务,以便家长能够与 NYCPS 人员就孩子的教育问题进行沟通。这包括家长教师会议和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
NYCPS 的家庭欢迎中心(招生办公室)和学校主管办公室必须在招生/注册期间为家长提供所有与学校相关的问题的口译服务。
如果家长在获取语言服务方面遇到困难,可以拨打 311 提出投诉,或致电 718-935-2013 联系语言获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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