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录在案的租户(租约上的人)死亡、永久离开或放弃对公寓的权利时,继承权允许租金管制公寓的某些居住者合法地成为公寓的租户。
您需要了解租金稳定公寓的继承权
继承权允许租金管制公寓的某些居住者在记录的租户(租约上指定的人)死亡、永久离开或放弃对公寓的权利时合法地成为公寓的租户。
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租金管制公寓?
租金管制公寓是受纽约市和纽约州租金控制和租金稳定法约束的公寓。 一般定义如下:
- 租金受控:1 年 1947 月 1 日之前建造的建筑物或租户自 1971 年 XNUMX 月 XNUMX 日之前一直居住在该公寓内
- 租金稳定:建于 1 年 1947 月 1 日至 1974 年 51 月 421 日之间的建筑物,并且该建筑物中有六个或更多单元,或者该建筑物获得 J-XNUMX 或 XNUMXa 税收减免。
谁有继承权?
法律赋予某些家庭成员以及与符合继承标准的记录承租人具有“类似家庭”关系的其他个人的继承权。
哪些家庭成员依法享有继承权?
依法可以主张继承权的家庭成员有:
- 伴侣,
- 儿童,
- 继子,
- 亲
- 继父母,
- 兄弟,
- 祖父母,
- 孙子,
- 岳父母,
- 或记录租户的儿媳
还有谁可以要求继承权?
任何其他能够证明与记录承租人具有“家庭式”关系并符合继承标准的个人也可能有权获得继承权。
什么是“家庭式”关系?
确定是否存在“家庭式”关系的因素包括:
- 关系的长度
- 分摊家庭开支
- 混合或共享财务,例如信用卡或银行账户
- 一起参加家庭式的活动
- 是否存在遗嘱、授权书、国内合伙声明等
- 在公共活动中表现出家人的身份
- 定期为彼此执行家庭功能
确立继承权需要什么?
为了确立继承权,符合条件的家庭或“类似家庭”的成员必须证明她/他与记录在案的租户一直住在公寓里,因为:
- 租约的开始
- 家庭关系的开始
- 在记录的租户死亡、离开或放弃权利之前至少两 (2) 年[如果家庭成员是老年人或残疾人,则为一 (1) 年]。
什么时候可以主张继承权?
当记录的租户死亡、永久离开或放弃对公寓的权利,或者记录的租户死亡、永久离开或放弃对公寓的权利后第一次续租时,可以要求继承权。
注意:如果不及时主张权利,剩余的家庭成员可能会危及或失去其继承权。
继承权如何主张?
其余家庭成员应向房东发送一封信函(最好通过挂号信),说明记录在案的租户已经死亡、永久搬出或放弃对公寓的权利,并且家庭成员有权成为新租户。 在死亡的情况下,死亡证明的副本应包含在信中。 在放弃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包括记录在案的租户的信函或宣誓书。
虽然不是继承权要求,但其余家庭成员也可以通知纽约州房屋和社区重建办公室(原 DHCR),如果他们收到来自该机构,包括年度租金登记表或最大基本租金增加或燃料成本调整申请或命令。
哪些文件或其他证据可用于支持继承权要求?
要求继承权的人将需要证明家庭关系的文件,以及他们与记录在案的租户一起住在公寓中规定的时间(见上文)。 以下文件/证据有助于确立继承权:
- 政府身份证
- 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或结婚证明
- 税务和其他财务记录(例如银行对账单、信用卡对账单)
- 就业记录
- 公用事业记录(电话、煤气、电力等)
- 学校记录
- 投票记录
- 邻居、家人和/或朋友的证词
如果房东拒绝承认家庭成员为租户怎么办?
如果房东拒绝承认他们是房客,家庭成员可以做以下任何一项:
- 如果房东开始对家庭成员进行驱逐程序,称为“保留”,则家庭成员可以提出继承权作为对该程序的抗辩,并提供任何证据(见上文)来支持他们的主张。 法官将决定家庭成员的权利。
- 家庭成员可以向家庭和社区更新办公室提出行政决定请求,让该机构决定继承要求。 该机构的决定与法院的命令具有相同的效力。 注意:如果法院程序已经开始,则不应提出行政裁决请求。
- 家庭成员可以向最高法院提起宣告性判决诉讼,要求法院确定继承要求。
我们强烈建议家庭成员在提出继承要求之前咨询律师。
在哪里可以获得更多信息?
如需更多信息,您可以致电 718-739-6400 联系房屋和社区重建办公室,或查看继承权情况说明书 此处.
有关继承权的更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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