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押人员认为他们没有得到所需的医疗护理,他们应该提出申诉并向最高级别上诉。 您也可以联系看守所或监狱的医务人员表达您的担忧。 在市监狱,您也可以拨打 311 或惩教委员会。 在州立监狱中,您可以写信给纽约州奥尔巴尼二号楼州立办公室校区首席医疗官,邮编 12226。监狱和监狱官员在没有由监狱长签署的释放文件的情况下,不能对在押人员进行医疗或心理健康调查作出回应。因隐私法而被拘留的人,但他们仍会收到任何潜在问题的通知并应采取行动。
如果您的朋友或亲人认为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并正在考虑提起诉讼,则有不同的选择。 如果未能提供足够的医疗护理是由于市或州的疏忽或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则可以根据州法律提起诉讼。 另一种选择是在联邦法院起诉侵犯该人的宪法权利:如果监狱或监狱官员对严重的医疗需求“故意漠不关心”。 这是一个更难达到的标准。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被拘留者都必须:
提出申诉并通过所有可用的上诉级别提出上诉.
如果被关押在市监狱,如果监狱工作人员干扰了医疗服务的提供,例如不接病假,他们应该向惩教署提出申诉。 如果问题是该人没有得到所需的护理或工作人员有渎职行为,他们可能还需要向健康和医院公司提出申诉。 在州立监狱中,医疗服务由 DOCCS 提供,因此只需提出一项申诉。
向市或州提交索赔通知 在90天 未能提供所需的护理.
囚犯权利项目 可以提供额外的帮助。 关于一个人在监狱或监狱中获得医疗和心理健康护理的权利的更多信息,也可以在 监狱律师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