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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Kinney-Vento 无家可归者援助法保护无家可归学生的教育权利。 详细了解流程和资格。
McKinney-Vento 无家可归者援助法保护无家可归学生的教育权利。 其中包括以下权利:
McKinney-Vento 将无家可归的儿童或青少年定义为没有固定、永久和足够的夜间住所的人。 这包括住在避难所、酒店、露营地、汽车、公园、公共场所、废弃建筑物或其他类似环境中的儿童。 它还包括与朋友或亲戚同住的儿童以及无人陪伴的无家可归青年(不受父母或监护人实际监护的青年)。
如果学生由他/她的家长照顾,家长将决定学生是留在原籍学校还是当前所在地的学校。 如果学生是无人陪伴的青少年,他/她可以选择继续就读原籍学校或当前所在地学校。 无人陪伴的无家可归青年与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住的无家可归学生享有相同的权利。
无家可归的残疾儿童享有与其他学生相同的权利。 如果他们希望继续就读原籍学校,他们可以这样做,并且他们有权获得交通。 如果残障学生想转学到为其当前所在地提供服务的学校,纽约市教育部的家庭欢迎中心或特殊教育委员会将帮助找到一所新学校,孩子将在那里获得他/她需要的特殊教育服务.
每个行政区都有几个临时住房学生联络员,他们可以帮助回答问题和解决问题。 如需联络人名单,请前往 点击这里.
如果对孩子的入学地点存在分歧,孩子必须立即进入他/她想入学的学校,直到争议解决。 必须向家长提供学校录取决定的书面解释。 家长有权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临时住所学生联络员可以协助上诉。
家长将被转介给联络员,联络员将协助家长在关于学校安置的初步决定后 30 天内向州教育部提出上诉。 联络员将向家长提供书面上诉程序的副本,协助家长完成申请,制作必要的上诉文件副本,并将上诉转交给州教育部。 在争议解决之前,将提供前往学生所选入学学校的交通服务。
所有选择留在原学校的无家可归学生都有资格获得免费交通服务。 纽约市教育局根据学生的年龄提供不同类型的交通工具:
纽约州无家可归学生技术和教育援助中心 (NYS-TEACHS) 可以提供更多信息和帮助。 联系他们 在线,或拨打他们的免费热线 800-38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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