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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诉讼旨在终止提审时使用手铐
法律援助协会 提起诉讼 控告纽约市警察局(NYPD)的政策和做法,即在提审期间不加区别地给每个被指控犯罪的人戴上手铐。在提审期间,嫌疑人首次面对法官,以决定是否被释放或监禁等候审判。
戴着手铐出现在法官面前的做法不公平地将人们描述为危险和不值得信任的人,破坏了他们的无罪推定和司法系统的完整性。该诉讼旨在终止这种做法。
纽约警察局的提审手铐政策主要剥夺了有色人种作为自由和无辜者出庭的尊严和自尊,并且使法庭使用者失去人性,因为他们无法使用双手,必须依靠律师或法庭工作人员来拉起他们的裤子、擦鼻子或在行动不便时将他们扶直。
刑事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律师林赛·史密斯 (Lindsey Smith) 表示:“纽约警察局将仅仅被指控犯罪的纽约人绑在身后,让他们首次出庭接受法官审判,这种做法损害了他们宪法赋予的无罪推定和正当程序权利。” 特殊诉讼单位 在法律援助。
他们继续说道:“当纽约警察局的警官选择强迫某人戴上手铐接受审讯时,主持审讯的法官与其他人一样,很容易受到隐性偏见的影响。”“审讯期间做出的决定至关重要,包括是否在等待审判期间剥夺某人数月甚至数年的自由,这些决定不应受到纽约警察局手铐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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