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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检察官依赖虚假证词
截至本文发布之日, 3,735人 在美国,共有 34,704 名罪犯因未犯下的罪行入狱,但最终被宣告无罪。 可悲的是,这个数字每年都在增长,成千上万的人仍在等待正义。
为什么会发生冤假错案?很少是因为一次失误。更多时候,是一场“完美风暴”。主要原因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根据国家免罪登记处的数据,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是伪证和诬告,占所有案件的64%。紧随其后的是官员不当行为,占61%。其他原因包括虚假或误导性的法医证据(29%)、身份错误(27%)和虚假供述(13%)。其中许多也与不当行为有关——暗示性列队、胁迫审讯或施压以求定罪。
以詹姆斯·戴维斯(James Davis)为例,他是法律援助(Legal Aid)冤假错案部门赢得的首例无罪判决。他被一位嫉妒的前女友错误地指认。又如费尔南多·贝穆德斯(Fernando Bermudez)的案件,证人迫于执法部门的压力,声称自己是枪手。这两名嫌疑人均因检察官明知(或应该知道)的证词不实而被定罪。
检察官的职责是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他们不仅仅是辩护人,更是宣誓维护正义的公职人员。因此,作为公职人员,“检察官对被告和法院负有公平对待的义务”。如果检察官基于他们明知或理应知道是虚假的证据定罪,就违反了这一义务。
检察官的职责就是阻止这种情况发生。他们不仅仅是倡导者,更是宣誓维护正义的公职人员。
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在伯穆德斯一案中,主要证人最初称枪手为“路易斯”或“卢”,是来自西92街的波多黎各人。伯穆德斯是多米尼加人,来自因伍德,自称“莫斯特”。尽管身份明显不符,警方还是向证人出示了伯穆德斯的照片,证词随之发生改变。庭审时,证词再次发生改变。检察官允许这些矛盾的说法成立。22岁的伯穆德斯被判处23年至终身监禁。他服刑近18年后,法官裁定伯穆德斯先生所有罪名均无罪。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证人看到被告被戴上手铐带上法庭,在作证前告诉检察官,她抓错了人。她认识真正的枪手,甚至在案发当晚还被拍到与枪手在一起的视频。检察官没有通知法庭或辩方,而是告诉她,被告一定是改变了面容。审判照常进行。当事人被判有罪。检察官也得到了晋升。
这些并非异常值。它们表明了一种模式:检察官依赖他们所了解的证词 或者应该知道 是虚假的,而且很少被追究责任。
ProPublica 调查了纽约 30 起因检察官不当行为而被推翻的案件。只有一名检察官受到纪律处分。无人被吊销律师执照或停职。许多人获得了晋升。与此同时,2,278 人因不当行为入狱,总计损失了 21,169 年的寿命。
检察官总说不当行为罕见。但证据表明并非如此。除非检察官因使用或容忍虚假证词而承担真正的后果,否则冤假错案仍将持续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
Elizabeth Felber 是法律援助协会的监督律师 错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