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戶主搬走或去世,根據紐約市房屋管理局 (NYCHA) 的規定,您必須是登記在冊的“授權永久家庭成員”,並且在該公寓居住至少一年。 之前 戶主離任或去世,即可成為新的戶主。
提交 RFM 索賠:
在您的申請審核期間,您必須支付租金,這稱為“使用和占用費”,之後您才能獲得正式的租賃合約。租金應以您或前戶主的家庭收入為準,取兩者中較低者。您無需承擔前戶主拖欠的任何租金。
在審查您的申請期間,紐約市房屋管理局 (NYCHA) 可能會在房屋法庭啟動逾期驅逐程序。請告知房屋法庭法官您正在等待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維護費 (RFM) 申請,並請求將案件延期至其他日期,以便 NYCHA 對您的申請作出決定。除非 NYCHA 獲得房屋法庭的判決和驅逐令,否則他們無權驅逐您。在您的申請審查期間,案件不應繼續進行。如果您的申請被駁回,您有權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