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紐約市工作,您每年可以獲得最多 40 小時的病假來照顧自己、您的孩子和其他家庭成員。 如果您或家庭成員可能成為任何家庭暴力行為或威脅或不受歡迎的性身體接觸、跟踪或人口販運的受害者,並且您需要採取必要的行動來恢復身體、心理、或您或您的家人的經濟健康或安全,或保護與您有聯繫或與您一起工作的人。
- 如果您的雇主有 5 名或更多僱員,您有權享受帶薪休假。
- 如果您的雇主的僱員少於 5 人,您有權休無薪假。
- 雇主因您申請或使用該假期而對您進行報復是違法的。
根據聯邦法律,如果您的雇主在 50 英里半徑範圍內有 75 名或更多僱員,您也可能有權每年休最多 12 週的無薪假,以照顧您自己、您的配偶、孩子或父母的嚴重疾病嚴重的醫療狀況,或與新孩子建立聯繫。
根據紐約州法律,大多數工人有資格休帶薪家庭假,以便與新孩子建立聯繫、照顧患有嚴重健康狀況的近親或滿足某些軍人家庭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