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致電伯明翰華人社區中心(CCC-B) 212-577-3300
寄養是您家外的臨時安置。 寄養安置可能在親戚或朋友的家中,或者在您不認識的家庭中。 它也可能在與其他青年的團體環境中。 這是您可以期待的。
寄養是您家外的臨時安置。 寄養安置可能在親戚或朋友的家中,或者在您不認識的家庭中。 它也可能在與其他青年的團體環境中。 寄養安置由寄養機構監督。
您可能被寄養,因為您的父母現在無法照顧您,或者因為有人告訴兒童服務中心您受到傷害或被忽視,兒童服務中心前往家庭法庭並說您住在家。
是的。 如果您現在不能與父母同住,兒童服務工作人員或寄養機構工作人員應該詢問您想同住的親戚和朋友。 然後工人必須與這些人會面,看看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是否可以成為你的養父母。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不這樣做,否則兒童服務部必須盡量將您與您的兄弟姐妹安排在一起。 如果您是一位青少年母親,您應該與您的孩子放在一起。
兒童服務機構應盡量將您安置在自己的社區,這樣您就可以繼續上學並與朋友保持聯繫。 即使您搬到不同的社區,您也可以繼續在學校學習。
您應該在被寄養後的三天內拜訪您的父母(如果他們沒有與您同住,還有兄弟姐妹)。 訪問應在舒適的環境中每周至少進行一次。 如果沒有安全問題,您可能被允許與您的父母一起離開該機構。
是的。 當兒童服務部向家庭法庭提起訴訟時,法官指派了一名律師代表您。 您的律師的工作是了解您並在法庭上為您發言。 您的律師會確保法官知道您想要什麼,並會盡力做到這一點。 您的律師還可以回答問題並幫助您解決寄養、學校或其他地方出現的問題。
您有權與您的律師私下交談,並在需要時致電您的律師。 在紐約市,您的律師可能與法律援助協會的青少年權利實踐或兒童律師合作。 如果您沒有律師的姓名和電話號碼,您可以向您的寄養個案工作者索取,或者您可以撥打本手冊末尾的其中一個號碼。
您的律師將出庭。 兒童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將與律師一起在場,您的父母和他們的律師也將在那裡。 有時年輕人在法庭上,有時他們不在。 這取決於法官。 如果您有興趣出庭,您應該與您的律師討論此事。
兒童服務部將提供導致他們將您安置在寄養機構的信息和事實。 您的父母將有機會展示他們的故事。 而且,您的律師會確保法官聽到您的意見。 請記住,您有權要求法官送您回家。 聽大家的意見後,法官會決定你是否可以回家。
如果法官決定您現在不能回家,那麼在未來的開庭日期,法官可能會裁定情況發生了變化,您可以安全地返回與家人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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