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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近的紐約州法律(CPL § 160.59),有些人可能能夠獲得刑事定罪。 以下是您應該了解的新密封法和密封過程。
該法律允許被判犯有某些刑事罪行的人密封他們的定罪。 一個人的定罪被密封後,密封定罪的記錄將對大多數實體保密。 根據紐約州法律,大多數雇主和機構在做出僱傭和許可決定時不能詢問或考慮密封定罪。
在以下情況下,您有資格根據紐約新的封印法封印您的定罪:
許多刑事定罪可以根據新法律予以封存。 但是,根據新法律,對以下罪行的定罪是不合格的,也不能被封存:
如果您只申請封印一項定罪,您應該向 你被判刑的法庭。 如果您申請封印兩項定罪,您應該向您被判犯有最嚴重罪行的法院提出申請,或者,如果兩項定罪屬於同一嚴重性分類,則應向您最近被定罪的法院提出申請。 您可以自己填寫申請表。 點擊 這裡 f或更多信息。 法律援助協會的案件已結案還提供填寫密封申請的幫助。 我們的免費熱線是: 212-298-3120 我們的電子郵件是 CaseClosed@Legal-Aid.org.
如果地區檢察官反對,將就申請舉行聽證會,法庭將考慮任何一方提供的任何證據。 如果地區檢察官不反對,法院可以不經聽證對申請作出裁決。 法院將考慮任何相關因素,包括:
如果法院批准您的申請,您的密封刑事定罪只能由以下個人和機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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