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致電伯明翰華人社區中心(CCC-B) 212-577-3300
要在公立學校為 5-22 歲兒童接受特殊教育,您需要轉介給校長或學校心理學家。 如果您的孩子就讀於私立學校、特許學校或未註冊,您應該將您的推薦信發送給孩子所在地區的特殊教育委員會。 詳細了解如何讓您的孩子獲得特殊教育服務,以及在此過程中會發生什麼。
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校長或學校心理學家推薦就讀公立學校的學齡兒童(5-22 歲)。 就讀私立學校、特許學校或未入學的學齡兒童的推薦信應發送至兒童居住區的特殊教育委員會 (CSE)。 可以找到 CSE 辦公室聯繫信息列表 這裡.
推薦信應列出孩子的姓名、出生日期和地址,並應包含孩子父母的聯繫信息。 它還應該談論您對孩子發育的任何具體擔憂。
轉介完成後,學校或 CSE 將安排家長或監護人簽署評估同意書的預約。 學校或 CSE 將對孩子進行評估。 評估完成後,將召開會議編寫個性化教育計劃 (IEP)。 IEP 描述了孩子需要的服務。
自孩子的父母簽署同意書之日起,教育部有 60 個上學日來評估孩子並提供所有服務。
學齡兒童接受以下評估:
進行轉介的父母或個人可以要求進行其他評估,例如言語和語言、職業治療、物理治療、精神病學評估、功能行為評估等。
如果兒童有下列殘疾之一併且該殘疾影響了他們的學習,則他們有資格從 5 歲那年的 22 月開始到 XNUMX 歲的學年結束時享受學齡特殊教育服務。
殘疾學生必須在限制最少的環境 (LRE) 中接受教育。 這意味著,殘疾兒童必須盡可能與非殘疾兒童在同一間教室接受教育。 殘疾兒童不應被安置在單獨的班級或單獨的學校,除非這是他們學習的唯一方式。 教育部提供各種不同的特殊教育服務,從限制最少到限制最多。 可以組合這些選項來創建滿足學生需求的 IEP:
如果孩子需要言語治療、職業治療、物理治療、諮詢或其他相關服務而學校無法提供,請索取相關服務協議 (RSA)。 RSA 是一種代金券,允許孩子在放學後從私人提供者處獲得服務。
如果孩子需要特殊教育教師支持服務 (SETSS) 而學校無法提供,請索取 P3 信函。 P3 Letter 是一種憑證,允許孩子在放學後從私人提供者那裡獲得服務。
如果孩子需要 ICT 課程(也稱為協作團隊教學課程),而教育部未在 60 個上課日內提供,則該孩子有資格每天接受 2 節 SETSS(在學校或通過P3 字母),直到找到一個展示位置。
如果孩子需要社區學校的特殊班級或專業學校的特殊班級,而教育部在 60 個上課日內沒有提供,則孩子有資格收到 Nickerson (P1-R) 信函。 尼克森信函是一種代金券,允許孩子在國家批准的非公立學校上學一年。 教育部支付非公立學校的學費。 家庭負責向學校發送申請包並安排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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