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移民法,美國公民 (USC) 或合法永久居民 (LPR) 通常控制其配偶和子女的移民程序(綠卡申請)。 然而,國會通過了一項名為《暴力侵害婦女法》(VAWA)的立法,以防止虐待配偶利用他們對移民程序的控制來進一步恐嚇家庭/親密伴侶暴力的倖存者。 該法律允許倖存者及其子女未經配偶同意或參與,自行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 申請綠卡。 USCIS 必須對施虐配偶的整個自我申請過程保密。
家庭、家庭暴力和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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