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授予兒童撫養費時必須考慮“兒童撫養費指南”。 這些被稱為“兒童撫養標準法”(“CSSA”)的指導方針規定,根據父母雙方總收入的百分比,按比例提供兒童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必須由非監護父母支付給監護父母。 該指南自動適用於父母總收入的前 183,000.00 美元,並假定適用於超過 183,000 美元的總收入。 如果法院認為該公式“不公正或不適當”,則無需適用該準則。
在紐約,父母有義務撫養孩子,直到孩子年滿 21 歲或更早獲得解放。 撫養受撫養子女直至 21 歲的義務適用,即使“子女”在法律上是 18 歲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