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則被稱為「無遺囑死亡」。在這種情況下,死者的親屬必須啟動遺產管理程序,以便合法地收集和分配遺產。通常,與死者關係最密切的繼承人(或「分配人」)——例如配偶和/或子女——將繼承遺產。
要啟動行政程序,最近的遺產分配人必須向死者居住地所在縣的遺產法院提交一份已付喪葬費的副本、一份經認證的死亡證明以及一份名為「遺產管理書申請表」的表格。申請表還必須列出死者的遺產分配人,因為他們必須簽署一份棄權書,或收到一份通知,告知他們有一位家庭成員已申請被任命為遺產管理人,以管理遺產。
法院簽發遺產管理書後,遺產管理人必須負責管理遺產的分配。與遺囑認證程序中的「遺囑執行人」類似,被指定為「遺產管理人」的人負責收集死者的資產,償還任何債務或稅款,並依法將剩餘資產分配給「分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