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有權在美國稅務法院或通過紐約州稅務上訴系統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但是,您必須在信中規定的時限內採取行動。 通常是從通知您提議的稅務評估的信函之日起 90 天。 如果您在對此類決定提出上訴時需要法律援助,請致電法律援助協會的 LITC,電話是 212-426-3013。 如果您能從信中得知,請務必說明您收到信函的日期和上訴的截止日期。
消費者債務、稅收和小企業
作為低收入納稅人,您需要了解的關於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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