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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非移民身份(通常稱為「U 簽證」)為美國某些犯罪行為的受害者提供合法移民身份,當他們已經或將與執法部門合作調查或起訴該犯罪活動時。其目的是讓沒有合法身分的受害者向執法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舉報犯罪,而不必擔心遭到報復,例如被驅逐出境。
雖然通常被稱為“U 簽證”,但申請人被授予 U 非移民身份,允許他們在美國合法居住 4 年。他們實際上並沒有在護照上獲得簽證
要獲得 U 身份,必須:
警察、檢察官、法官(刑事/家庭等)或其他有權偵查、調查或起訴合格犯罪活動,或對犯罪者定罪或判刑的機構,例如兒童保護服務機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紐約市人權委員會以及聯邦和州勞工部。
簽署執法證明無需當前調查、提起指控、起訴或定罪
如果您是受害者並且符合其他要求,以下犯罪行為可能使您有資格獲得 U 身份:
*包括任何犯罪要素基本上相似的類似活動。
†也包括企圖、共謀或教唆實施上述任何一項犯罪和其他相關犯罪。
憑藉 U 身份,您可以:
U 身分有一定的限制:
下 紐約市第 41 號行政命令,紐約市機構不得詢問您的移民身份,除非為了確定您是否有資格獲得某項福利/服務或正在調查非法活動。
紐約警察局的政策是不會詢問犯罪受害者、目擊者或其他打電話或向警方尋求幫助的人的移民身分。
如上所述,由於每年 10,000 的限額,你可能需要很多年才能真正獲得 U 身份
美國政府將在您的申請提交後進行初步審查,並發布“真實認定”,這意味著申請已正確填寫,並包含所有必需的初始文件,並且背景調查表明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憑藉“真誠決心”,申請人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社會安全號碼和延期遣返(驅逐優先級較低),直到做出最終決定。
即使您目前正在移民法庭,即使移民法官已經下令將您驅逐出境,您也可以申請 U。
對於有興趣在網站上了解更多 U 狀態的人來說,這些資源可能會有所幫助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
如果你是家庭暴力或性別暴力的受害者,或者你認識的人可能是家庭暴力或性別暴力的受害者,請造訪以下網站: 市長辦公室致力於消除家庭暴力和性別暴力.
如果您居住或工作在紐約市,您可以在周一至週五上午 800:354 至下午 0365:311 之間致電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 (MOIA) 移民法律支持熱線 9-00-6 或撥打 00 並說“移民法律”,尋求申請 U 非移民身份的法律選擇幫助或探索您可能有資格獲得潛在的其他移民身份。
您還可以訪問他們的 網站 更詳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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