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的一天
捐助者簡介:確保法律體系為所有人服務
對於長期捐助者史蒂文·羅森菲爾德來說,《紐約律師職業責任守則》中關於律師「應提供公共利益和無償法律服務」的規定不僅僅是一個建議。
「它長期以來一直是[代碼]的一部分,理應如此,」羅森菲爾德說。
律師是我們司法系統的守護者,有義務幫助確保司法系統為每個人服務。
羅森菲爾德 (Rosenfeld) 是 Paul, Weiss 訴訟部門的法律顧問,他從事證券、保險和再保險訴訟數十年,並於 1970 世紀 1976 年代初首次向法律援助協會捐款。從哥倫比亞法學院畢業的那一刻起,他就立志為公共利益服務,到 1989 年成為 Paul, Weiss 合夥人時,他已經成為社區律師事務所 (CLO) 的成員和董事會主席。事務所的年輕律師在東哈萊姆區建立的一個特殊的法律援助計畫。同年,CLO 併入法律援助中心,成為現在的公益診所。羅森菲爾德與 CLO 董事會的其他四名成員一起加入了法律援助委員會的董事會。 1991年至XNUMX年,他擔任董事會主席,後來加入顧問委員會。
當羅森菲爾德在1990 世紀2008 年代初離開董事會時,他發誓自己將重新回到法律援助部門,果然,當他於XNUMX 年以Paul, Weiss 合夥人身份退休時,他又回來了八年,每週工作三天,青少年權利實踐中心的無償律師。他每年花費數百個小時處理虐待和忽視案件,代表的客戶範圍從剛出生的孩子到在寄養系統中度過多年的年長青少年。 「我選擇 JRP 是因為我在擔任 LAS 主席時就看到,兒童是該協會最弱勢的客戶,也是最沒有能力為自己辯護的,」他說。
他經常鼓勵其他資深律師從事無償工作,以擴大他們的專業知識並在退休後找到成就感。 「你正在使用你在多年實踐中培養出來的技能,」他說,「但你必須在一個全新的法律領域做到這一點,比如家庭法院,它在很多方面與民事和民事法庭非常不同。刑事法庭。
羅森菲爾德在 1980 世紀 XNUMX 年代初成為定期捐助者,此後他的捐贈從未停止過。公平獲得法律服務是他整個職業生涯的首要任務,幾十年來,法律援助一直保留在他的年度捐贈名單上。他還將法律援助納入了他的遺產計劃中。 「從我第一次立遺囑起,它就在那裡了,」他說。 “而且它一直都在那裡。”
羅森菲爾德認為律師有義務幫助沒有經濟來源的個人,這項義務是神聖的,但他不認為法律援助只是「律師的慈善機構」。
「當我擔任法律援助委員會主席時,每次我與非律師團體交談時,」他說,「我的論點是,幫助低收入紐約人處理他們的法律問題使我們的城市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更宜居」。
羅森菲爾德的慈善和志工工作還包括在紐約市立大學法學院基金會和紐約戲劇工作室的董事會任職,並擔任紐約市利益衝突委員會主席十一年(由布隆伯格市長任命) 。近年來,史蒂夫也一直在創作和出版短篇小說,部分靈感來自於他與法律援助組織的無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