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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為 Brian Kendall 爭取無罪釋放

法律援助協會和布魯克林地區檢察官埃里克·岡薩雷斯提出聯合動議,要求撤銷對布萊恩·肯德爾的定罪,肯德爾於 1988 年被錯誤地判定為一級過失殺人罪。

事發時,肯德爾先生是布魯克林弗拉特布希的17歲居民。他因涉嫌殺害遊戲室員工拉斐爾·雷耶斯而被定罪。雷耶斯在布萊恩家附近的科特柳路一家商店工作時遭槍擊身亡。  兇殺案發生時,布萊恩正和弟弟及幾個朋友在商店裡。目睹了整個過程後,他們沿著街道追趕兇手,並攔下了一輛路過的警車。  

然而,後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聲稱布萊恩是槍手,但證詞有嚴重缺陷。布萊恩面臨可能終身監禁的指控,他承認犯有一級過失殺人罪,服刑16年後獲釋。,然後他被驅逐到圭亞那,他的家人在他 11 歲時就離開了這個國家。

「我十幾歲的時候就因為一件我沒做過的事而失去了生命。多年來,我一直背負著這本不該發生的定罪的重擔,」肯德爾先生說。 「今天的行動並不能消除我的痛苦和失去的時間,但它給了我希望。我非常感謝法律援助協會和岡薩雷斯地方檢察官最終揭露真相,幫助我洗清罪名。我只希望我的父母能夠活著看到這一天。”

「布萊恩肯德爾的案件清楚地提醒我們,一個常常辜負有色人種年輕人的製度所帶來的毀滅性後果。儘管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布萊恩無罪,但他在程序不完善的重壓下被迫認罪,」法律援助協會上訴副律師兼刑事上訴公益項目主任大衛克勞表示。 “我們很榮幸能與金斯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合作,最終糾正這一錯誤。雖然沒有什麼可以挽回布萊恩失去的歲月,但今天的結果證實了一個更深層次的真理:冤假錯案可以而且必須得到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