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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再次呼籲結束對兒童的逮捕和起訴
法律援助協會回應今天的報告 “紐約時報”,呼籲奧爾巴尼制定立法(S4051/A4982) 這將結束對 12 歲以下兒童的逮捕和起訴。
紐約將兒童作為少年犯逮捕和起訴的最低年齡設定為 7 歲,這是美國法律規定的第二低年齡。 僅在 2019 年,紐約警方就逮捕了 800 多名 12 歲及以下的小學生。 有色人種兒童在這種做法中首當其衝。
與其依靠逮捕和起訴小學適齡兒童,紐約可以通過確保其以當地社區為基礎的服務系統對那些行為不端否則,他們就會暴露在警察和法律系統面前。 該立法還將終止對 13 歲以下兒童的安全拘留。
這一呼籲也是為了回應全國范圍內關於在以下地方涉及幼兒的嚴重逮捕和起訴的報導 布拉舍瀑布 紐約州羅切斯特; 北卡羅來納 馬里蘭.
提高在犯罪訴訟中起訴的最低年齡已成為一個全國性的問題,因為超過一半的美國州(28 歲)沒有起訴兒童的最低年齡。 美國在起訴幼兒方面仍然是全世界的異類; 14 歲是國際上最常見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我們現在知道的是,科學不支持起訴二年級學生,”該校的代理律師道恩米切爾說。 少年權利實踐 在法律援助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