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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緊急住房設施必須遵守庇護權法
法律援助協會支持市議會議員沙哈娜·哈尼夫 (Shahana Hanif) 提出的兩項市議會法案,旨在保護紐約市需要庇護的尋求庇護者。
第一項法案將要求緊急住房設施達到適用於紐約避難權法下的城市避難所的相同標準。 除了確保個人能夠獲得住所外,這些法律還包括床間距、工作淋浴間和廁所以及洗衣服務等方面的最低標準。 隨著抵達紐約市的移民激增,倡導者擔心新的人道主義應急響應和救濟中心 (HERCCS) 無法滿足這些基本的健康和安全水平。
“紐約是一個享有庇護權的城市,所有無家可歸的紐約人都應該得到同樣的保護,無論他們是住在流浪者服務部 (DHS) 收容所還是人道主義應急響應和救濟中心,”Kathryn Kliff 說,律師與 民法改革股 在法律援助協會。
“法律援助協會讚揚議員哈尼夫提出這項立法,我們懇請市議會立即推進這項立法,”她繼續說道。 “隨著越來越多的移民來到紐約尋求我們的幫助,我們必須確保 HERCCS 遵守既定的法院命令以及州和地方法律。”
第二項法案將要求公共 HERRC 環境中的居民知道他們可以選擇進入紐約市的避難所繫統。 如果個人選擇此選項,本市必須立即提供前往適當 DHS 設施的交通工具。 如果個人選擇此選項,本市必須提供前往適當 DHS 設施的交通服務。 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