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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 訴訟尋求終止在提審時戴上手銬
法律援助協會 提起訴訟 反對紐約市警察局 (NYPD) 的政策和做法,即在提審期間不分青紅皂白地給每個被指控犯罪的人戴上手銬,在法庭訴訟中,該人首次面對法官以確定是否會被釋放或入獄候審。
戴著手銬出現在法官面前,不公平地將人們描述為危險和不值得信任的人,破壞了他們的無罪推定和司法系統的完整性。該訴訟旨在結束這種做法。
紐約警察局的提審手銬政策主要剝奪了有色人種作為自由和無辜者出庭的尊嚴和自尊,並使法庭使用者失去人性,他們在不使用雙手的情況下必須依靠律師或法庭工作人員來如果他們有行動障礙,請拉起他們的褲子、擦鼻子或將他們保持直立。
紐約市警察局的律師林賽史密斯(Lindsey Smith) 表示:「紐約警察局將僅僅被指控犯罪的紐約人在首次出庭時將他們的手臂綁在背後,送上法庭,這種做法損害了他們無罪推定和正當程序的憲法權利。 特殊訴訟單位 在法律援助。
他們繼續說道:“當紐約警察局官員選擇強迫某人戴上手銬接受傳訊時,主持傳訊的法官和其他人一樣,很容易受到隱性偏見的影響。” 「提審期間做出的決定,包括是否在等待審判期間剝奪某人數月甚至數年的自由,都是至關重要的,不應受到紐約警察局戴手銬政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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