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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青少年審訊的錄像還不夠
今年晚些時候,紐約州的一項法律將生效,要求執法部門記錄對未成年人的所有審訊,但根據檢察官 Dawne Mitchell 的說法,年輕人必須先諮詢律師,然後才能被允許放棄米蘭達的權利。法律援助協會的負責人 少年權利實踐.
年輕人不理解放棄他們保持沉默的憲法權利的全部含義,並且更有可能承認他們沒有犯下的罪行。 XNUMX% 的脫氧核糖核酸被免罪者在孩提時代錯誤地供認了罪行。
“審訊兒童和審訊成年人之間幾乎沒有真正的法律差異或程序差異,”米切爾告訴 上訴.
父母有能力聘請私人律師的年輕人很少會放棄米蘭達的權利,而來自有色人種社區的貧困青年則首當其沖地受到警察的強制審訊。 認識到在審訊前為所有青少年提供諮詢將增加公平並減少虛假供詞,紐約立法者正在考慮這項立法。 該法案通過了該州的參議院兒童和家庭委員會,目前已提交給財政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