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堡

項目、單位和倡議

少年權利執業上訴股

青少年權利實務上訴部門負責處理與我們的 JRP 客戶相關的所有上訴。 大多數上訴來自兒童保護和犯罪案件,但我們也經常處理涉及探視和監護事務的案件。

我們的上訴部門為 JRP 出庭律師提供與我們一起進行兩年輪換的機會。 通過一個名為“Brief Encounter”的試點項目,該股為所有感興趣的出庭律師提供有關上訴程序的培訓,並有機會撰寫摘要並與上訴律師一起擔任導師。 法學院的學生有機會在我們的單位實習,在此期間他們在我們的工作人員的監督下起草簡報並參與研究項目。 來自合作律師事務所的公益律師也代表 JRP 客戶處理上訴。

該部門包括一個中止和令狀項目,為中止和令狀提供法律諮詢和後備支援。 我們的律師還可以就初審法院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電話諮詢,其雙重目標是製定最有效的審判策略並確保最佳和最完整的上訴記錄。 一個突出的例子是我們對青少年犯罪問題允許的發現範圍所提出的挑戰。 初審律師在諮詢上訴後,形成了一份詳盡的記錄,提出了一系列法定和憲法問題,然後上訴律師可以在上訴中提出這些問題,從而在第一印象案件中取得了顯著的勝利。

我們的部門與 JRP 的特別訴訟和法律改革部門 (SLLRU) 以及教育倡議計畫 (EAP) 共同努力,確定對我們的客戶特別重要的問題,並制定審判和上訴層面的策略來解決這些問題。 我們也共同撰寫了向州法院和聯邦法院提交的法庭之友陳述,以解決對我們實踐至關重要的問題。

例如,透過與SLLRU 合作,並在兒童律師協會和兒童法律中心的amici 的額外寶貴支持下,我們單位戰勝了對家庭法院裁決的質疑,即它缺乏管轄權來確定兒童繼續安置在兒童中心的適當性。此外,我們部門的律師和布朗克斯審判辦公室的律師與 EAP 合作制定了處理特定類型案件的學校停學聽證會的協議。上訴股與 SLLRU 合作,為在 COVID-19 大流行最嚴重時期被關押在少年拘留中心的客戶尋求人身保護令救濟。它還與 SLLRU 和刑事辯護實踐部的 DNA 法律部門合作,對客戶 DNA 的收集和存儲提出質疑,並且我們與移民法律部門合作處理涉及尋求特殊移民青少年身份 (SIJS) 的兒童的上訴。

合作夥伴

上訴部門與代表其他方的外部機構和律師就與我們一致的特別重要事項進行合作,作為製定最具說服力和全面論據的一種手段,使上訴法院了解問題的廣度和多方面性質。

舉個典型的例子,我們正在與家庭司法法律中心密切合作,重塑關於家庭過度監管的法律,該法律將無辜的父母及其子女置於不必要的高度侵入性的審查之下,並導致無理地將兒童從他們的家庭中帶走。該部門也與紐約大學家庭辯護診所和布魯克林辯護服務機構合作,以憲法和其他理由質疑《州際兒童安置契約》(ICPC) 對居住在州外的無答覆父母的適用情況。該股還與一家私人律師事務所合作,確保有關透過親屬監護援助計劃(KinGAP)向監護人提供補貼的新立法具有追溯力,以確保所有兒童都能從法律變更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