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建立刑事辯護案件量標準
在法律援助協會、法律援助律師協會和 1199 的共同努力下,州立法機構和州長頒布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授權首席行政法官為被指派代表紐約市刑事被告的律師制定案件量標準。 在接受采訪時 紐約法律雜誌 及 紐約時報,法律援助協會感謝首席法官喬納森·利普曼(Jonathan Lippman)“在幫助設計解決這一關鍵問題的解決方案方面的領導和奉獻精神。”\
次年,國家法院管理辦公室為該協會制定了平均每年 400 起輕罪或 150 起重罪的案件數量限制,在混合案件數量中,重罪的權重為 2.66 起輕罪。

喬納森·利普曼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