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協會

您作為客戶的權利

客戶權利聲明

  1. 您的律師以及您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和非律師人員在任何時候都有權以禮貌和體貼的方式對待您。
  2. 您有權讓您的律師按照行業的最高標準勝任和勤勉地處理您的法律事務。 如果您對您的事務處理方式不滿意,您有權隨時解僱您的律師並終止律師與客戶的關係。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法院批准。)
  3. 您有權獲得律師獨立的專業判斷和不受利益衝突影響的絕對忠誠。
  4. 您有權及時解決您的問題和疑慮,並收到對您的信件、電話、電子郵件、傳真和其他通信的及時回复。
  5. 您有權被合理地告知您的事項的狀態,並有權讓您的律師立即遵守您對信息的合理要求,包括您對與該事項相關的文件副本的要求。 您有權獲得足夠的信息,以使您能夠有意義地參與您的事務的發展並就陳述做出明智的決定。
  6. 您有權讓您的律師尊重您的合法目標。 特別是,是否解決您的問題是您的決定,而不是您的律師的決定。 (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法院批准和解。)
  7. 您有權在與律師的通信中享有隱私權,並有權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由您的律師保存您的機密信息。
  8. 您有權要求您的律師按照《紐約職業行為守則》以合乎道德的方式行事。
  9. 您不得因種族、信仰、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年齡、國籍或殘疾而被拒絕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