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紐約市警察局特種作戰部隊預算合約的持續鬥爭
2020年秋季, 數字取證單位 (DFU)根據《資訊自由法》(FOIL)提交了紐約市警察局特殊支出(SPEX)採購合約和採購材料的申請。五年過去了,經歷了兩次法院裁決,紐約市警察局才開始緩慢地提供相關記錄。本網頁作為目前已提供文件的儲存庫,並將隨著我們繼續收到紐約市警察局的文件而更新。
紐約警察局製作的記錄
2025年11月25日 生產
紐約市警察局於2025年11月25日公佈了第二批檔案。這批檔案共101頁,內容涉及一份2019年至2024年期間授予SecutreWatch24, LLC公司的Argus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和設施攝影系統合約。檔案中還包括SecureWatch24公司的一封信函,信中解釋了該公司打算援引商業機密特權,以防止披露有關價格、製造商名稱、零件編號和數量以及員工姓名等資訊。
您可以下載第二版。 此處.
25年8月5日 生產
紐約市警察局於2025年8月5日公佈了首批檔案。這份檔案共470頁,包含與哈里斯公司、ComnetiX公司、DataWorks Plus公司和MorphoTrak公司相關的紀錄。我們認為其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刪減。我們已將這些不合理的刪減提交給紐約市警察局,並正在等待他們的回應。
您可以下載第一版。 此處.
SPEX預算是什麼?它為什麼重要?
SPEX預算是 秘密基金 紐約警察局曾利用這些資金購買監控工具,例如人臉辨識技術、預測性警務軟體和基地台模擬器。透過與法律部門、市長合約服務辦公室、調查局、管理和預算辦公室以及市審計長辦公室達成協議,紐約警察局得以將其與監控公司的交易保密,甚至將合約僅以紙本形式保存。
2020年,紐約市議會通過了 監督技術的公共監督法該法案要求紐約市警察局揭露其監控技術的某些資訊。在《警務人員標準和執法透明度法案》(POST Act)頒布後,審計長辦公室隨即退出了SPEX專案協議。這些進展是邁向未來透明度的關鍵一步。但公眾仍無法查閱長期以來一直被隱瞞的數千份SPEX合約。
正如市議會在通過《警務人員安全法案》(POST Act)時所承認的那樣,紐約市警察局獲取和使用新型侵入性監控技術是公眾關注的問題。公眾有權了解政府如何使用資源——尤其是在取得侵入性監控工具以監視個人日常生活方面。為此,DFU向紐約市警察局、市長辦公室、市審計長辦公室和調查局提交了資訊自由法案(FOIL)申請,要求獲取SPEX合約並將其公開。
紐約市審計長辦公室根據《資訊自由法》(FOIL)的要求,提供了數千頁記錄,以回應DFU(紐約市資訊自由辦公室)的請求(以及監控技術監督計畫(STOP)的FOIL請求)。然而,由於SPEX專案不允許審計長保留未刪節的SPEX記錄副本,許多頁面都被大量塗黑。甚至連紐約市警察局的簽約公司等資訊也被塗黑。調查局提供了150頁記錄,但這些記錄全部是對供應商名稱核查請求的回應,即表明某個實體是否曾是調查局調查對象的信函。這些記錄無法讓大眾充分了解紐約市警察局十多年來所建構的監控體系。
這就是為什麼DFU與紐約市警察局的訴訟已經持續了四年多。紐約市警察局掌握著大約165,000萬頁與SPEX計畫相關的記錄。公眾有權查閱這些記錄。
市長辦公室至今仍未回應DFU於2020年提出的資訊自由法案申請。
案件背景
DFU的《資訊自由法》申請
3月,2007
紐約市警察局、紐約市審計長辦公室、紐約市長合約服務辦公室、紐約市調查局以及紐約市管理和預算辦公室達成協議。 諒解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規定,可以透過市政府標準流程以外的合約採購監控技術。這些合同被標記為特殊支出(“SPEX”)採購合同,不對公眾公開。
2010 年 6 月 18 日
紐約市警察局、市長合約服務辦公室和市審計長簽署了一份 特別費用協議修正案對 2007 年的原始諒解備忘錄進行修改。
2020 年 6 月 18 日
紐約市議會通過了 《監控技術公共監督法》(POST法案) 該法案以 44 比 6 的投票結果獲得通過。該法案要求紐約市警察局披露有關其獲取和使用監控技術的某些資訊。
2020 年 7 月 15 日
市長比爾·德布拉西奧簽署了《POST法案》,使其正式生效。
2020 年 7 月 30 日
紐約市審計長 已通知 紐約警察局表示有意終止 SPEX 計劃,並指出 POST 法案將使紐約警察局一直堅持的許多保密措施失去意義。
10 - 11月, 2020
DFU向以下機構提交資訊自由法申請: NYPD, 市長辦公室市審計長和 調查部 涉及 SPEX 採購合約的文件,時間範圍為 2008 年 3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3 月 16 日
紐約警察局發布了一項全面通緝令。 拒絕 DFU 的 FOIL 請求未能以能夠進行搜尋的方式描述記錄。
2021 年 4 月 5 日
DFU 上訴 紐約警察局駁回了該請求,並指出《資訊自由法》申請中列出了幾份可能相關的文件——這些文件已在2007年的諒解備忘錄中列明。 2010年對該諒解備忘錄的修訂中也列出了同樣的文件。
2021 年 4 月 5 日
紐約警察局 否認 DFU再次提出上訴,稱該請求“未能以可檢索的方式合理描述記錄”,並且“由於範圍過廣,未能合理描述本機構保存的任何實際記錄,而本機構的記錄保存方式也無法找到相關記錄”。紐約市警察局則聲稱,由於其沒有可檢索的SPEX合約資料庫,且該請求需要人工查閱紙本記錄,因此滿足該請求將「造成過重的負擔」。
2021 年 5 月 24 日
審計長辦公室已根據《資訊自由法》回應了DFU的請求,並提供了第一批相關記錄。後續將持續提供這些記錄,直至2022年4月27日。這些記錄均可查閱。 此處這些合約經過了大量刪減,因為根據 SPEX 計劃,審計長辦公室不允許保留未經刪減的合約。
2021 年 5 月 25 日
調查部門回應了DFU的《資訊自由法》申請,提供了150頁記錄。這些記錄均可查閱。 此處.
第78條訴訟:紐約警察局拒絕DFU的資訊自由法案請求
2021 年 7 月 27 日
DFU提交第78條申請 請願 解釋紐約警察局拒絕其請求如何違反了《資訊自由法》。依明文規定, 文本 根據《資訊自由法》,機構「不得以請求量大、查找或審查所請求的記錄或提供所請求的副本因機構人員不足而負擔過重為由,或以任何其他理由拒絕請求,如果該機構可以聘請外部專業服務機構提供複印、編程或其他提供副本所需的服務,並且該機構可以根據本條例第八條收回第一款第一款(c)項收回相關費用(c)項收回相關費用。」
2022 年 9 月 19 日
紐約警察局 移動 紐約市警察局要求駁回申請,理由是資訊自由法申請未能合理描述所尋求的文件,且該申請過於繁瑣。紐約市警察局在其於2022年11月29日提交的法律備忘錄中也提出了類似觀點。 認為 鑑於審計長提供的記錄副本已被刪減,因此該請願應被駁回。
2023 年 1 月 3 日
DFU 回复辯方認為,該請願不應被駁回。答覆解釋說,審計長提供的文件與紐約警察局持有的文件並不完全相同,因為審計長僅持有紐約警察局預先編輯過的文件,而且審計長並沒有與每份SPEX合約相關的全部文件的副本。
2023 年 7 月 10 日
雙方出席聽證會,紐約市警察局律師凱文·默塔夫出席了聽證會。 作證 SPEX 文件裝滿了 22 個文件櫃抽屜(每個抽屜有 7,000-8,000 頁)。
2023 年 10 月 26 日
經過兩年多的訴訟,尊敬的萊爾·E·弗蘭克法官 規則 法院命令紐約市警察局必須提供所要求的文件。根據法院命令,法律援助服務處(LAS)應在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收到第一批記錄。但紐約市警察局並未提供任何文檔,而是提出上訴。
2024 年 4 月 1 日
紐約警察局提交了其 上訴狀 再次辯稱,所要求的記錄數量龐大,提供所請求的記錄會造成過重的負擔。
2024 年 8 月 7 日
DFU 與我們的公益夥伴 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 LLP 響應 紐約市警察局未能證明所要求的材料符合《資訊自由法》的任何豁免條款,而且紐約市警察局提出的繁瑣論點在事實和法律上都站不住腳。 DFU也指出,紐約市警察局慣於投入大量資源阻撓和打壓資訊自由法申請人,而不是提供相關文件。
2024 年 9 月 13 日
紐約警察局 回复 他們認為,要求他們審查和編輯 165,000 頁記錄是極其繁重的,而且紐約警察局無法將編輯記錄的工作外包,因為這些記錄過於敏感,需要深入了解紐約警察局的安全需求——他們聲稱只有兩名紐約警察局員工具備這種能力。
2024 年 10 月 15 日
上訴庭第一審判庭審理 口頭辯論 在這種情況下。
2025 年 2 月 6 日
上訴庭第一部門 申明 最高法院批准了DFU的請願,裁定紐約市警察局必須提供所要求的記錄。法院指出,紐約市警察局關於記錄處理負擔的論點缺乏具體性。
2025 年 5 月 27 日
由於紐約市警察局既未提供案卷,也未提供合理的證據提交時間表,DFU請求法院重新安排案件審理日程。經法院敦促,紐約市警察局同意自2025年3月1日起,每三個月分階段提交案卷並報告進度。
紐約市警察局文件出示
2025 年 8 月 5 日
紐約警察局出具了 470 頁記錄,並表示第一批記錄的其餘部分也將隨後出具。
2025 年 11 月 25 日
經過多次延誤,紐約警察局提供了 101 頁相關記錄和 SecureWatch24 的一頁信函,解釋了其主張商業機密特權的意圖。
隨著案件進展,此時間表將進行更新。